汤群芳

来源:武胜县党史馆
发布时间:2019-12-09 21:24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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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群芳,女,1963年9月出生,武胜县三溪镇人,1987年8月参加工作,2000年7月入党,大专文化程度,从1998年8月起先后任武胜县司法局鸣钟、飞龙司法所所长。

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,汤群芳始终坚守人民调解这“第一道防线”,将自己的满腔热忱化作雨露,滋润那些渴求司法帮助的老百姓。有人说,汤群芳做调解工作很有一套;也有的说,她是棉里有针,针串着棉,再小的针眼,她也穿得上线。

有板有眼、不厌其烦的调解工作,使汤群芳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敬佩,人们佩服她的调解技巧和公道的处事方法,在大家眼里,共产党的干部清正为民,汤群芳成了村民利益的代言人,和谐社会的维护者,公平正义的伸张者。

2003年12月15日晚上,汤群芳在街上散步时,突然看见防疫站屋内有火光,仔细听还有人呻吟和呼救,便赶紧冲进去,发现一个太婆躺在地上,身上衣服燃着火苗,汤群芳本能地一边扑火,一边去扶老人,烧熔的羽绒服碎片,沾在手上甩都甩不掉,燎起泡、扯脱皮,她双手多处被灼伤。经过扑救、泼水,把火灭了,又和赶来的邻居一起剪开老人衣服的死结,找来鸡蛋给老人的烧伤面涂上蛋清,然后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。“要不是汤所长,我那天就被烧死了,隔壁的十几家木板房子也可能就烧光了。”68岁的李寿碧,逢人就讲汤所长,共产党的干部就是好!

曾经身患尿毒症的汤群芳家境贫寒,她的父亲、大弟患重病多年,几个侄子也先后在她家借宿读书。尽管经济拮据,她不仅不向组织伸手,而且乐善好施,帮助他人。有几次,法律调解当事人没路费了,她主动给;老年人买药缺钱,她主动拿。

汤群芳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,恪尽职守,勇于开拓,用自己的热血和汗水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。她被群众誉为“和谐天使”。2001—2005年,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00多起,调解成功率达99%,为维护一方平安、保障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。在法律调解过程中,汤群芳始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清正廉洁形象,拒收受当事双方钱财。

2006年4月,因积劳成疾,她被确诊罹患中晚期肾衰竭尿毒症,汤群芳患重病的消息在飞龙镇传开后,武胜县干部群众自发为汤群芳捐款。

汤群芳的感人事迹和患重病的消息,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,中央政治局委员、国务委员、公安部部长周永康,省委副书记李崇喜,市委书记王平、县委书记段再青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全面宣传其感人事迹,并关心她的身体。10月8日,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姜爱东一行来县慰问汤群芳。11月20日,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平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王建军,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余仪,县委书记段再青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看望慰问汤群芳。11月20日下午,司法部党组书记、司法部部长吴爱英,司法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郝赤勇,四川省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李崇禧,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欧泽高等领导同志看望慰问汤群芳。

2006年10月,汤群芳被国家司法部授予“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”,被中共四川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,被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、2006年度全国十大法治新闻人物,被四川省司法厅记个人一等功。12月,被中共四川省委、省人民政府表彰为“全省百名先进政法干警”;2007年2月,被国家人事部、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。她带领的飞龙司法所,先后被评为全县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司法所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,为全社会树立起了学习的楷模。2017年12月,汤群芳因病医治无效在南充逝世。